澳龙不是澳洲产,合肥一酒楼被起诉索赔
一男子李永(化名) 将合肥的一家海鲜酒楼告上了法院 因为他发现在该酒楼吃的“澳龙” 并不是澳洲产的而是产自国内 要求酒楼进行10倍赔偿 近日 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澳龙”不是澳洲产男子索赔2万李永诉称,前不久,他在美团平台上团购了这家酒楼的“澳龙套餐”,然后去该酒楼进行了消费。在酒楼用餐之后,李永经过查阅资料核实发现,这家酒楼的“澳龙”并不是澳洲产的,应该是产自国内。李永认为自己被骗,酒楼的行为属于售卖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纸诉状将酒楼起诉至法院。因为李永购买的套餐花费了近元,所以他要求酒楼退还购物款近元,酒楼承担购物款的十倍赔偿近0元。该酒楼辩称,李永的确在他们酒楼食用了“澳龙套餐”,“澳龙只是套餐中食品名称,并非产地,套餐中食用的澳龙产自国内。”酒楼认为,法院应该驳回李永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澳龙”国内产不构成消费欺诈法院查明,经查阅相关资料,自年开始,国内就已经引进了澳洲龙虾并养殖成功。法院认为,李永要求酒楼支付赔偿金,但澳龙为澳洲龙虾的简称,并非产品地理标识,本案中,李永未提交证据证明酒楼提供的餐饮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不能据此认定酒楼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事实。对于李永要求退款及支付赔偿金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永的诉讼请求。律师:是否欺诈要看是否构成地理标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苏看认为,澳龙是一种简称,是一般的商品名称,并没有构成地理标识,所以法院认为商家不构成欺诈,“比如淮南牛肉汤、兰州拉面等等,这些不是说非要产自淮南、兰州,其是一般的商品名称,只要有这个配方、做法和味道,都可以这么叫。”苏看称,还有一些带有地名的食品,比如霍山石斛、阳澄湖大闸蟹等,这些地名构成了地理标识,是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些食品与气候、生长环境都有关系,别的地方产的石斛就不能叫做霍山石斛,别的地方养殖的就不能叫阳澄湖大闸蟹,否则就构成消费欺诈。”苏看也提醒广大商家,在售卖这些产品时,最好标明产地,让顾客了解商品来源,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审核:马翔宇编辑:李享校对: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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